副厅级院长一审获刑12年,商业贿赂挂牌督办大案解密:
刘在职期间举“改革、创新”之名,却行敛财之实,它警示对当下在医院改革中,在决策程序上的监督与约束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遭检方逮捕时,刘松涛身上还携带着一个安全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吴红缨 宋超 重庆报道
2008年1月7日,重庆
市检察院对媒体公开了刘受贿一案的犯罪细节。
刘松涛是原重庆市三甲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同时还为市政协委员及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列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大挂牌督办案件之一。
2007年10月22日,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2日,重庆市五中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现年45岁的刘松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并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31.195万元及其收益予以追缴。
重庆市检察院称,刘在职期间举“改革、创新”之名,却行敛财之实,它警示在当下对医院改革中,在决策程序上的监督与约束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受贿三招
刘松涛案始于2006年年初,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网络举报系统收到一封匿名的电子邮件,举报人称,刘松涛违规开展对外医疗合作,收取合作方支付的款项,并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取巨额贿赂。
由于涉及重庆一流医院荣誉,检察机关展开秘密初查,发现三院2004年6月通过某医药公司所购买的两台大型医疗设备,合同价为890万,而同期市场价仅700万。检方找到潜藏于成都
的该医药公司负责人甘某,她承认交易中送了50万元给刘松涛。
事实明朗后,检方于2007年1月正式立案侦查,并在当月捸捕了有潜逃倾向的刘松涛。
检方查明,刘松涛任院长5年时间内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利用开展医疗合作牟利,2003年底,刘松涛与副院长黄某,将一合作项目交由江苏某医药公司业务员戴某运作,在进行核算时,刘松涛指示财务部门变更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核算变为成本价核算,使戴在该项目存续的两年期间里,获纯利48万元左右,刘松涛则得到16.5万元的好处费。
另外2004年5月,三院与上海
一家公司签订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刘从中收取23.47万元市场咨询费。
二是借采购医疗设备之机,收受贿赂。这即前文提到三院通过招标所购,高于市场价200万的两台大型医疗设备。甘某“顺利”中标,刘事后两次打电话给甘,索要好处费。
三是利用工程建设索取贿赂。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2003年初,三院对所辖的港天大厦门
诊装修工程进行招标,排在第二位的装修公司最后中标,在刘支持下,第一名中标单位被以违规为由否决。该公司送了刘30万元“感谢费”。
而在后来一次手术室承建招标中,中标企业的报价比其他企业高出100多万元,连自己都觉得不可能中标,但在刘的授意下,这家企业却轻松中标。
检方侦办人员称,在所在违法过程中,刘松涛不仅对送来的贿赂“来者不拒”,甚至与行贿人讨价还价。
值得注意的是,检方侦查员在搜查刘的宿舍时,发现不少法学专家讲授的反贪污、贿赂侦查技能录像带,这说明刘在受贿的同时,已在做反侦查准备。
在检方起诉书中,刘松涛被指涉嫌受贿163万元、贪污72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检方指控的大部分的事实和主要罪名,受贿金额为131万元。
制度反思
刘松涛一案,在重庆卫生界引起巨大反响。“医院系统一直很看好他,希望他能做出成绩。没想到竟出了这件事。”重庆医科大学一位教授说。
而在2007年5月,因为案件的复杂性和典型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刘松涛案列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大挂牌督办案件。
刘松涛原在湖北省孝感地区当知青,后来考入同济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历。五年前,他做为高素质医疗人才被引进重庆。
当时的三院,虽为重庆一流医院,但经营不善,在1998年、1999年首次出现赤字,门诊量萎缩,住院病人减少,中高级人才流失的“生死存亡”时期。
2000年,重庆市有关方面决定将市三院院长的职位,纳入重庆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19个副厅级干部之列,以此推动市三院的医疗体制改革。时任广东泗安医院院长的刘松涛,从众多的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市三院有史以来第一位公开选拔的院长。
刘松涛上任后,在2002年提出“3311”工程,将领导的政绩和收入,与业务科室的业绩和效益捆绑在一起。同时,他以“改革、创新”为名,对外开展大量不少医疗合作项目,添置了不少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几年间三院门诊和业务量确有较大提高,令同行刮目相看。
但是,“外界看到的是三院业务的迅速扩张,但这些并没有给三院带来什么利润”。市检察院称。
刘在滑入深渊同时,私生活极不检点。侦查人员发现刘松涛一个日记本册,记录最多的,是与不同女人来往,甚至还有其出差时嫖宿幼女的记录。
在本案审理中,法院对辩护律师提出,刘曾为重庆三院作出重大贡献,请求从轻处罚的辩解意见,未予采纳。
市检察院认为,本案值得反思的,是刘松涛极力推行的对外医疗合作没有相应的制度与程序设计,全凭刘一句话,就可以和其它机构甚至个人合作,而在三院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中,虽然有设备采购委员会这样的机构,但都形同虚设,对刘这样的一把手缺乏监督。
刘松涛案对整个卫生体系也具警示性。在市检察院2007年发布的反腐报告中,全市医疗药品行业商业贿赂发生率高居第一。
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燕荣表示,刘松涛一案,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刻背景,医院在这场改革中何去何从,制度如何设计,如何监督,都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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