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一对夫妇在地下通道出口处卖小动物时遭城管查处。夫妇见城管要带走小动物,竟当场将包括小兔子、小狗、乌龟等10多只小动物摔死,并称“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残忍程度令人发指。(12月25日《京华时报》)
小动物何辜遭此劫难?卖小动物夫妇的“残忍”的确应该受到谴责。同时,在我看来,小贩的那句“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的狠话更值得追问,它又隐喻了什么呢?
首先,隐喻了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对立情绪。当城市是否该容纳小贩仍然处于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时,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对立情绪是无法消除的。城管要做的是,依相关条例执法,甚至可以说是驱逐、取缔小贩;小贩在城市间穿行、躲避城管的查处,为的是挣一口饭吃。这两者的立场本身就存有诸多矛盾,但更要命的是,多数小贩认为城管执法时的罚没收入都是给自己创收,故而他们对城管执法的抵触情绪被放大。在此种背景之下,“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想法及行为的出现也就不足为怪了。而要消减这种对立情绪,需要城市的管理者权衡利弊,明确城市中小贩的位置,城管也别把管理等同于取缔、没收。也许只有这样,小贩才有可能同城管和谐共处一城。
其次,隐喻了对文明执法的期盼。从报道来看,城管的这次执法行为并没有拳脚相加,但那并不等于是文明执法。试问,文明执法,岂能眼睁睁地看着小贩把那些小动物摔死呢?我想,只有文明的执法,才会促使更文明的守法。对此,我们的执法者该慎思之。
再者,隐喻了弱者抗争的无奈。有关弱者的抗争,我们见得不少:诸如自残式的讨薪、对媒体诉苦、反复上访,有的甚至是采取极端的报复手段,等等。这些抗争,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无奈与无助。那些城市小贩等弱者,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无法像法学教授那样随时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他们只能选择自己能够想到的、能做得出的方式来“维权”,或者说是维护自己仅有的尊严。摔死小动物,小贩想到了,做出了。但这对他们来说同样也是损失,可是他们仍然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只能说明在他们的意识中,就算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小动物被城管带走之后也是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拿回来的。我想,如果我们的维权通道更畅通一些,小贩也能向城叫板,也许就不会发生“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的情况了。
要建设和谐社会,“宁可摔死也不给他们”不是口号,而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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