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以后,中国与西洋各国的贸易活动空前兴盛。清政府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规定外国商船只准在广东贸易,而其他各省海盗为了牟取暴利,参与了鸦片走私,将货物运到海上与洋商人交易,甚至与洋商人结盟合作,在福建洋面形成供销体系完整的走私贸易团伙,愈演愈烈。清道光年间张集馨曾谈福建水师情况:“水师与洋盗,是一是二,其父为洋盗;其子为水师,是所恒有。水师兵丁,误差革退,即去而为洋盗;营中扫募水师兵丁,洋盗即来入伍,诚以沙线海潮,非熟悉情形者不能充补。”
近世福建海盗尤以明末“海上大王”郑芝龙最为典型。郑芝龙,字日甲,福建南安县石井乡人,他最初统一了海盗集团,从事海上贸易,尽收其利,也曾率领千艘武装船队,屡败明王朝官兵,后入仕任海疆将官,“坐论海王,奄有数郡”,垄断海外贸易,控制各种海船万艘,可称之为世界史上第一个船王。郑芝龙从事海商活动范围广泛,从海上到陆地,从国内到国外,同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都有接触。
福建另一个海盗蔡牵也曾纵横东南洋面。蔡牵,福建同安县西浦乡人,出身贫苦,清乾隆五十九年(公元1794年)被迫出海为盗。至嘉庆时,部众发展至两万余人,大海船200余艘。蔡牵纵横海上十五年,曾攻略台湾,称“镇海威武王”。但郑芝龙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沿海的中外贸易,还在收复台湾、促进中国统一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而蔡牵则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使台湾海峡的商贸活动几近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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