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
法律途径能否终结“虎照”风波
华南虎照片事件似乎陷入了“山重水复”的境况,那么,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该以什么态度去面对风波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敏指出,此事已成公共事件,有关部门有必要给公众一个交待,关键问题是由谁启动重新鉴定,而目前几家行政部门似乎都在回避。
王敏分析说,陕西省林业厅具有启动重新鉴定的主体资格。因为周正龙凭借照片领走了林业部门两万元奖金,林业部门若通过重新鉴定发现照片是伪造的,可以追回被骗的奖金。但如果当地林业部门与周正龙形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一旦查清照片系伪造,林业部门也会利益受损,因此,林业部门缺乏重新鉴定的动力。
王敏说,作为陕西省林业厅的直接主管机关——陕西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也具有启动鉴定的主体资格。从行政伦理上讲,二者负有主动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的义务,在公众对陕西省林业厅的结论有疑虑时,有责任主动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说法。然而,国家林业局认为“照片本身真假并不重要”,而陕西省政府至今未见表态。
最后,作为最想知道真相的社会公众,在法律上却只能作为启动重新鉴定的“可能”主体。“按照目前的法律,只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有资格启动监督程序,而一般公众只能望之兴叹,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王敏说,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似乎陷入了困境。
法制网北京11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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