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颁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说,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中国新闻网)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