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1月3日讯 从今天开始,长沙
所有的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再次上调,在原来的基础上,乘客每100公里又得再多掏0.5元燃油附加费。这是根据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客运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出的决定。
去年我省出台燃油附加费与油价调整挂钩联动机制,其中规定,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采取以柴油价格为基础分段联动的办法。
国家发改委这次再次上调成品油价格,柴油零售基准价由原来的5020元/吨上调至5520元/吨。长沙公路客运企业3日正式上调燃油附加费,意味着,如果乘客通过公路客运方式出行,行程在100公里内,得掏1元燃油附加费,而行程在100公里—200公里、201公里—300公里、301—400公里,要为油价上涨多支付的费用分别是1.5元、2元和2.5元。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治]
[编辑:徐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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