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琮)记者昨日获悉,民航总局将于11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上调后燃油附加费将回到去年9月确定的标准: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为100元。
自本月初国家发改委上调航空煤油价格后,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上调的呼声越来越高。昨日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并表示这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作出的决定。
据了解,调整后的具体标准是: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其中,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龋上调后,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将回到去年9月确定的标准。据悉,调整后的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南航市场营销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待收到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后便按新标准执行。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旅客在11月5日之前,购买了11月5日或之后的国内机票,仍按照原来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交纳。
时间 800公里以下 800公里(含)以上
2005.8 20元 40元
2006.4 30元 60元
2006.9 60元 100元
2007.1 50元 80元
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数次调整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