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空间法学会理事李居迁博士(右)。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空间法学会理事李居迁博士。
主持人(芬芬):各位腾讯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腾讯新闻频道嫦娥一号系列访谈,我是主持人芬芬。首先提一个问题给大家,如果说月球上的土地出售的话,大家会买吗?如果要买的话,大家首当其冲要考虑的是买这个土地是否合法,就是销售方是否合法?早在05年末的时候,有一位月球大使馆的CEO就已经代理过一位美国商人出售月球上的土地,当然这个行为已经被查处了。今天为大家邀请到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空间法学会理事李居迁博士,为大家聊聊月球土地上的主权问题。
李居迁: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这里和大家谈谈关于月球主权的问题。
“月球是全人类共有财产 不能据为己有”
主持人(芬芬):正值嫦娥一号发射,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月球探测上。有网友发来留言和评论问到,这是否意味着先探索月球的人就会享有月球资源的开发权?其他没有探索的国家就眼睁睁看着这些资源被开发吗?
李居迁:应该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们说在从事外层空间活动时,整个天体和外层空间都是属于全人类共有的财产,这些财产本身是有主人的,是我们每一个人。你去探月或者是从事有关空间活动,都是可以自由探索利用的活动。但是如果你说要把这个资源据为己有是不可以的,因为资源是有主人的。
主持人(芬芬):它的主权是全人类所共有的。
李居迁:这是由1967年《外空条约》规定的。这是在整个外层空间法领域的《宪章》,所有的法律制度是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除此之外还有几个条约,总共有五个条约和五个基本的宣言来规范整个外层空间的活动。在探索的时候,你可以进行科学考察取得一些样品,这是没有问题的。
主持人(芬芬):但是地方不是我们的?
李居迁:不是我们的。
主持人(芬芬):看来网友担心月球会被瓜分的可能性,暂时可以不必考虑了。刚才说到了月球大使馆CEO代理美国人出售月球上的土地,这一行为是触犯了哪些条约呢?
李居迁:在外层空间法领域,外层空间规范行为来说,主要是约束国家,国家对自己国民、自己的机构的活动进行约束。
主持人(芬芬):等于是一级一级的。
李居迁:对,所以在国际法特别是外层空间领域,个人和法人并不是《国际法》上所认可的主体。在外空条约中谈到的是国家对本国所有的外空活动承担责任,包括国家机构、非国家机构(公民和法人)都包含在内。
主持人(芬芬):全部是由国家来制裁。
李居迁:对。
主持人(芬芬):那这一事件就由我国的相关法律来制裁就可以了。
李居迁:没错。有没有权利这件事情在国际条约中是比较明确的,月球、其他的天体、外层空间这点是比较明确的。
“我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空子”
主持人(芬芬):但是他们当时出售月球土地时说是钻了外空公约的一个空子?
李居迁:我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空子,因为我看到的一种说法似乎在谈《月球协定》的问题时,美国的月球大使馆似乎说美国没有参加《月球协定》,当然很多国家都没有参加《月球协定》,包括我国。但是并不等于说在这个领域没有规则,因为1967年的《外空条约》中讲得很清楚,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和月球以及其他天体的地位讲得都非常的清楚。所以1967年的《外空条约》同样可以规范这个行为。
主持人(芬芬):《月球协定》是《外空条约》下属的一个专门针对月球探测内容进行规范的子集条约吗?
李居迁:也可以这样理解的。但是一般条约从国际法领域来看只约束条约的缔约方。但是从《国际法》、《空间》法的理论来看,实际上《外空条约》构成了其他几个主要条约的基础,所以我们一般称之为《外空宪章》。
主持人(芬芬):等于它是一个纲领性的东西,制定其他的法律时需要参照的?
李居迁:它使其他的协定更具体一些,比如说在《月球协定》中规定了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的时候要遵循哪些规则。除此之外还包括我们从事外层空间活动时,免不了会有宇航员,所以还有一个针对宇航员的《营救协定》,这些都在《外空条约》中都谈到了,但是规则没有那么具体,所以在《营救协定》中谈得比较的具体,谈怎么营救和通知。基本的原则和规范在《外空条约》中都有,具体的东西其他的条约和协定中再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所以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它是一个“宪章”。
《月球协定》13个国家参与 大国只有法国
主持人(芬芬):外空条约基本所有的国家都会参加?
李居迁:截止到2007年1月1日是98个国家。
主持人(芬芬):最早是由哪个国家提出的?
李居迁:联合国有一个外层空间委员会来起草这样一个规范,当时是有三个交存国,一个是俄罗斯,一个是美国,一个是英国。《外层空间》中规定了,这三个国家交存批准书,另外再有两个国家,包括这三个国家在内的一共五个国家交存了条约就生效了。
主持人(芬芬):当时是第一论探月热的时候。当时这个《月球协定》诞生在什么情况下呢?为什么像俄罗斯、我国这样的已经探月的国家没有参与这一协定呢?
李居迁:《月球协定》同时规定了各个国家在月球上从事活动时的比如说非军事化问题,不能搞敌对行为,不可以在月球上设置大规模毁灭性的武器等等。但是如果你为了科学研究的方便,用了军事人员没有问题,你可以在上面有一些军事设施和人员活动。当然同时也有很多的义务性的规定,比如说有些活动你要及时通知给公众、通知联合国,这样对你们的活动有很多具体的约束。
主持人(芬芬):这可能也是俄罗斯他们不参与这样一个协定最主要的原因?
李居迁: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想法。《月球协定》目前来说是有13个国家签订了条约。在这些国家中,大国只有法国。
主持人(芬芬):但是法国还没有探月的打算?
李居迁:(笑)。
主持人(芬芬):对他们来说为时过早。相对来说这个协定对早先已经探月的国家是没有利益可图,但是对没有探月的这些国家权利是有很多保护的?
李居迁:也不能这么说,如果我们从一般意义来说可能觉得是不是对自己不利而不参加呢?但实际上《月球协定》是一个权利义务的平衡。先进行探月的国家,你可以在月球表面和月球表面以下安排你的人员和设施,你可以在这一地区从事活动,比如说科学研究、自由探索,如果发现了矿石和其他的样品,你可以采集。所以这对先去月球的国家还是有利的,你有很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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