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舞女”,竟然凭借关系摇身一变当上了法官,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富平县法院的一件怪事。 由于法官素质低下和徇私枉法等原因,在富平,冤假错案可谓不少。
本文发表于2001年11月23日的《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记者 陈海 黄广明 发自陕西富平

富平县法院大门。摄影黄广明
亟待提高的法官素质
现在很多正规大学法律系毕业生不能进法院工作,因为法院的位子都满了。将素质太差的法官淘汰出局,让位给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这事应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一些组织人事部门总以为,法院院长由谁来当是一个官位问题,没有意识到法院院长首先必须是一个法律专家。
十年浩劫耽误了一代人,在恢复公、检、法伊始,招选一批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人充实到公检法系统是可行的,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法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如中国加入WTO,现在一些法官的知识结构可能难以适应。在我国还有个不合理的现象,即律师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资格考试,资格审查中除考分外对其学历亦有要求,需是法律专业专科、其他专业本料以上学历,合格者才颁发执业执照。但进入法院工作却可不问学历,不需考试,(这种状况已经改变,我国从明年开始实行司法人员统一考试————编者注)这就造成了律师素质普遍比法官高,但审判权却在法官手上。若司法者不能正确地理解法律、援用法律,那是对法律的最大亵渎。中国要与世界接轨,不仅是立法应驶上快车道,执法、司法亦同等重要!
(《羊城晚报》2000·7·1武向春文)
一个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舞女”,竟然凭借关系摇身一变当上了法官,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富平县法院的一件怪事。
此事今年10月经中央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中央和陕西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据新华社报道,陕西省政法委近日对有关当事人做出以下处理:对王爱茹、张军利等人立即予以辞退;原富平县委副书记、现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白兵权,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加森有停职检查,待陕西省及渭南市纪检部门查清责任再做处理。
目前,陕西省及渭南市纪检部门正在对富平县法院发生的弄虚作假、违反组织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进一步调查。鉴于富平县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陕西省政法委已经将这个县作为全省政法队伍整顿的重点。
正是这个法院,本报在8个月前曾有过报道————该院法官王亚光在一起简单的行政诉讼中,坚持秉公断案,“违抗”了审委会意志,进而遭打击报复,被逼踏上上访路,告了7年的状……(本报3月22日《一名法官“抗上”的代价》)
该用人的不用,不该用的人却在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判案,引致民怨不断。记者近日在富平调查,发现类似“舞女当法官”这样的怪事在富平县法院还不少,无论是法官们自己还是当地民众,都已见怪不怪。
业务素质与道德水平
“不用去谈业务素质了,就道德水准而言,富平县法院有不少法官不配坐在庄严的法庭上断案。”富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说。
来到富平,记者才知道“‘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一语已然家喻户晓。新华社的报道:被称为“舞女”的那名法官,原名王爱茹,原是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农民,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孙某某同居,无正当职业。1996年到1997年,孙某某在县城开办了“聚仙楼”舞厅,这里成了容留妇女卖淫和黑社会拉拢腐蚀干部的场所。这期间,与孙某某勾搭的王爱茹一手操持舞厅,成了在富平名噪一时的老板娘。
有王爱茹的邻居称,“有一段时间王爱茹跟孙某某关系不好,便到舞厅里做‘小姐’。”就是这样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小姐”或“老板娘”,1997年底便到富平县法院美原法庭任法官,2000年3月调执行庭任法官。
“舞女”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几乎成了法院干警的谈资和笑柄。一位律师说:“王爱茹办案,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完全是凭感觉。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
2001年11月8日上午,被辞退的王爱茹纠集四个人冲进法院会议室,殴打正欲开会的美原法庭庭长董有仁,董的衣服被扯烂,脸被划破。
董有仁被打是因为一个月前他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王爱茹“经常收受当事人钱财私办黑案”,“还趁办案之便诈骗钱财”,把王爱茹“整得上不成班”。
给新华社记者带路的华朱乡农民朱继耕不敢回家,成天在外东躲西藏,王爱茹嚷着一定要找到他和王亚光,跟他们算账。本报记者在富平采访期间,王亚光进出小心翼翼,随身带着朋友送的藏刀。
“打人”时省里来富平整顿司法队伍的工作组还驻在富平,直到11月12日,记者离开富平,县里对打人事件仍然没有表态。而关于王爱茹办案水平的故事却源源不断传到记者耳里。
比如,董有仁任美原法庭庭长期间,王爱茹受理32件案子,16件至其调走未结案,而有7件未立案,却已收取3200元案件受理费。
关于王爱茹利用职权谋取好处,记者在执行庭法官王福顺口中也得到了证实,如王爱茹被清退后,移交给王福顺的两宗案子,案卷表明已收执行款,却未返还申请执行人。
一位法官由此感叹:“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低比业务素质低更可怕,以这样一个道德水准低下的法官队伍如何能保障司法公正?”
而1995年《法官法》颁布后,还有十多名与王爱茹一样的社会闲杂人员违规进了法院。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富平法院近三年来未进一名正规政法院校的毕业生。
张军利,院长加森有原来的司机,同事的评价是“一身流氓习气”。1999年11月,张因涉嫌冒充公安干警强奸发廊女老板被富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01年1月10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报请逮捕。
事发后,加森有授意法院干部找公安、检察机关上下打点,后向公安局交一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张军利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加森有任命为该县庄里法庭书记员。
一名工人,汽车司机,又是一名有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竟堂而皇之地在公堂上审起案来。“这是对法律的亵渎”,一位退休法官语不成声。
张军利出事后,劳改释放人员连某某进法院成了加森有的司机,之后在执行庭办案。连是某副院长的妻弟,后因“风声”紧,调离法院。
一起假案
由于法官素质低下和徇私枉法等原因,在富平,冤假错案可谓不少。
2000年12月19日,富平县百货公司兑付给焦健本96万元的工程款在押解回家的途中被人持枪劫走,一时震惊富平。后几经查询,焦才知道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而“劫款”时法官们并未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手续。当晚,焦在法院执行庭签下“同意扣款”后,退回45万元。
纠纷来源于6年前的一张“借据”。1994年1月,焦健本在韩城市承包工程,因建方欠款久追不果,便寻求当时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邢某帮忙。邢允诺,并向焦介绍一项500万元的工程,但要先付5%的“介绍费”。焦一时筹不出这么多钱,邢让他写一张借条,“焦健本欠27·8万元”,邢以不便出面为由,款落“李敬章”。
后来,焦承建500万元工程一事“打了水漂”,焦向邢索回借据,被拒。
2000年8月4日,焦健本接到法院的传票,大吃一惊,自己竟被从未谋面的“李敬章”告上法庭。
8月21日,富平县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焦李”纠纷,邢某与“李敬章”均未到庭,由自称是“来自西安
的律师”阎某某代理。(据了解,阎为富平氮肥厂工人,是富平法院副院长同某某的妻妹,而同与邢某是好友。)
办案的书记员孙某向焦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调解,可以算30万元,诉讼费原告出。若判决就要算50多万,今天就要决定,再无时间。”无可奈何之下,焦在调解书上签字。
3个月后,焦健本的51万元被“强制执行”,超标的21万。
富平法院执行庭知情法官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没有原告的假债务纠纷案,是精心策划的一起假案。“假原告不敢出庭应诉;原告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操纵假案的人不敢出头露面。”
今年3月26日,渭南市中院以“事实不符”为由,要求富平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审理”。但富平法院置之不理,于8月28日驳回焦的再审请求。
3个月又过去了,焦健本的51万元工程款仍滞留在富平法院,没有人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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