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做客新华网,就9月1日开始我国将施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与网友进行交流。王勇平说,条例明确规定了铁路部门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对人身伤亡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情形,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8月31日《北京
青年报》)
自身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导致的伤亡,铁路运输企业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乍一看来,这样的条款实在是理所应当,无懈可击。这就好比自己身患重病导致死亡,当然不难责怪医院没有“妙手回春”,更没有让医院来承担死亡赔偿责任的道理。假如患病死亡却要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估计所有的医疗机构都将因此而关门歇业。
不过铁道部此次撇清责任的申明看似完全在理,但现实中,为何完全合乎情理的权责细化却引来公众的担忧甚至遭遇违背“以人为本”精神的质疑呢?公众的忧虑恐怕并非无中生有,和铁老大打过多年交道的公众对于铁老大当然最为了解,发生事故,旅客或是公众要求铁道部赔偿向来是件难事,自己举证不说,费了半天劲,也未必能获得多少补偿,“女孩被火车撞飞10几米,获得赔偿600元”的故事早已不是孤例。由了诸多此类经验,公众当然难免会对铁道部制定出来的看似完全合理的规则心存疑虑了。
事实上,即便没有上述经历,公众的担心也绝非杞人忧天,与空难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额度相比,铁道部关于对于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实在是不值一提,尽管如今的赔偿标准有所提高,但是,当“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成为铁道部可以全身而退的出口时,怎能防止这些出口不会成为铁道部撇清责任、跳脱赔偿的“借口”呢?同样的合理规则遭遇不合理运用的经验,公众决不缺乏,银行“离柜损失自负”的规定从来是客户单向的,具体的执行是顾客损失了自负,银行损失了要讨回。同为垄断国企,谁能保证合理的规则不遭遇类似的滥用呢?何为“不可抗力”,何为“自身原因”,这些模糊的定义实在是足以隐藏五光十色的猫腻。
真正对公众负责的企业,面对责任,显然应该更多的去勇于承担,而不是急于撇清和逃离,从这个角度审视,铁道部制定的看似合理的规则,实在是有着诸多瑕疵。
[稿源:红网]
[作者:吴江]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