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乔建军醉酒后驾驶公务车,在世纪大桥上从后面追尾,将一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一旁护栏,致使司机飞下16米深桥底当场死亡。8月7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乔建军是否肇事逃逸成为庭审辩论的焦点。
乔建军,男,1961年6月21日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乔建军醉酒后驾驶琼AD5528小轿车,从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经世纪大桥往南沙路方向行驶。零时20分许,当行驶至世纪大桥北端上坡路段时,追尾碰撞同车道前方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其坠入16米深桥底,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乔建军驾车逃逸。5月2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乔建军被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31日,被取保候审。经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认定,乔建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蒋某无事故责任。事后,乔建军赔偿被害人父母1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乔建军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乔建军对自己醉酒驾车肇事情节没有异议,但声称没有逃逸。他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供述,当时只以为撞上无人驾驶的摩托车,且叫旁人报了警,迷迷糊糊就开车走了。
乔建军的辩护律师认为,肇事逃逸的前提是明知肇事故意逃避责任,当时乔建军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126毫克/100毫升,大大高于醉酒驾车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并不清醒。
公诉机关举证说,据目击证人佘某陈述,事故发生时他刚好骑摩托车从后边赶到。当时车上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高个男子,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当肇事司机看到摩托车倒在桥上,却不见摩托车司机后,就问摩托车上的人到哪里去了。佘某指着桥下说,掉到桥下边去了。肇事司机见状回到自己小车里,随后开车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同时举证,没有证据表明乔建军当时报警或叫旁人报警,因为当时报警的是一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
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文刚实习生周钰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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