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问题上应排除“多数人暴力”
曹林
近段时间,随着龚如心、陈晓旭、侯耀文等名人的逝世,其遗产的继承分配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近日,《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某网站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显示,认为“现阶段有必要开征遗产税”的人占到67.74%。赞成者认为:用遗产税来调节收入进行再分配很合理,也是富人对社会的一种回馈。(《国际先驱导报》7月9日)
近七成网友赞成向富人开征遗产税——这是一条很刺眼的消息,因为其中包含着一种鲜明、强悍的“多数人暴力”,这种潜在的民主干扰足以让富人不安。
虽然这不是真正的民主投票,不是真的让大众投票决定是否征遗产税,而仅仅是一种无决策指向的民意舆情调查。但即便如此,我认为也很不妥。涉及个人财产权的征税问题,只应在法治语境中进行讨论,严格排斥民意倾向、大众判断等这些手段,因为这种大众投票会把少数人的财产权置于多数人剥夺的舆论险境中,暴露出“多数人暴力”的民主劣根,加剧少数人的权利不安和财富焦虑,加剧社会阶层间的对抗和冲突。
其实根本用不着实际的调查,如果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将某个少数人群体的部分财产用于公益,多数人肯定同意这么做。近七成网友赞成向富人开征遗产税是一个可以预期的结果——反正拿走的又不是自己的财产,又不是向自己征税,而且自己还会从中得到好处(精神上的劫富快感和再分配中的获益)。正因为“多数人暴力”的存在,所以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进行票决的,如果投票可以决定一个人财产归属的话,谁的财产都将缺乏保障,因为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少数人”。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把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并列于“天赋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地位,“天赋不可剥夺”隐含着对“多数人暴力”的警惕和排斥。征税有关一个人的财产权,当然也应免于“多数人暴力”之决断,舆论意淫也不适宜。
前段时间,政府突然加收股票印花税和向公众增收车船税时,公众批判之声一片,指责在征税这个问题上应该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交由人大常委会决断——当税收课向自己的头上时,我们想到了法律程序;而当税收课向别人头上,我们怎么就亢奋地投起赞成票来?
无论如何,征税问题上最应排斥“多数人暴力”,而应当通过学者研究、媒体讨论、人大辩论这些方式进行讨论,不应给“多数人暴力”以暴露的机会。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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