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私宰,维护市场稳定,这是国家赋予商务部门的职能之一。然而,定安县商务局却如此执法:将从定安县仙沟蔬菜市场上没收来的“未经定点屠宰、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问题”生猪肉,倒手转卖给了一名肉贩,该肉贩随后拿到市场上公开销售。据了解,定安县商务局没收的该批“问题”猪肉,是海口
市有关部门检疫过的合格猪肉。(6月15日《海南特区报》)
把合格猪肉硬说成是问题猪肉,没收以后公开销售,定安县商务局为了没收而没收的执法思维昭然若揭。站在法律的公正角度来考量,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市场经济刚刚建立的年代,我们都无比痛恨作恶一方的“霸市”,而如今定安县商务局的“霸市”行为甚至比“霸市”还要霸道。打着行政执法的幌子,却干着泯灭良心的事情,将猪贩的财产活活地据为己有,在现如今市场经济秩序已经逐渐成熟起来的时候,这样的流氓作为仍然存在于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里实在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悲哀过后更需要冷静,我们更应该认真思考商务局的“霸市”行为为什么会存在。表面上看,这是因为定安县商务局的工作人员群众意识不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但这还不是全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商务部门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受到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正是因为监督机制的缺位,才酿成了定安县商务局的为所欲为。
任何行为都是有其动机的,定安县商务局的“霸市”行为也不例外。他们之所以为了没收而没收,其背后是通过没收来创收的心理和制度基础在作怪,正是因为拥有对没收来的猪肉的充分处置权,不管是销毁也好,转卖也罢,别人都干涉不了,商务局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干起“霸市”的勾当实不为怪。
由此看来,定安县商务局的“霸市”行为根源在于部门利益和小金库的存在,他们之所以为了没收而没收,就是为了享受没收带来的好处,从中渔利。类似定安县商务局为了没收而没收的行为在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里其实并不少见,比如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为了部门创收而乱开罚单,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以罚代管盛行等等,这些行为都无一例外地从很大程度上损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到了非除不可的地步。
于是,依法对定安县商务局的“霸市”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并借以扭转这种不正之风,进而维护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就显得十分重要。
[稿源:红网]
[作者:徐光木]
[编辑:潇湘行]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