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找中介,房子没买到,却被中介告上法庭索要中介费2.65万元。厦门
的田女士最近很是郁闷。
厦门思明工商局披露的这起个案显示,今年初,田女士经一房地产代理公司经纪人余某介绍,拟购置前埔北区的一处房产。经协商,双方同意106.5万元成交,但实木家具、床垫、化妆台业主是否带走等细节还有待进一步磋商。
为筹购房款,田女士赶回广州
,并要求余某等她4天回来再议。这期间余某一再打电话给田的姐夫,让其姐夫于1月14日代签购房合同,双方还约定1月15日交付10万定金。
赶回厦门已是1月18日的田女士,赶忙与业主联系,并被要求马上付定金。第二天,田女士备好定金。后中介余某告诉她对方不卖了。
不久,田女士得知业主已将房子卖给别人。可中介仍要收取她的中介费2.65万元。中介的理由是田女士已享受了服务,根据三方签订的协议,全部中介费由违约一方承担,而此案违约责任在田女士没有及时交付定金。
(通讯员 陈铭训 王家兴 曾庆光 记者 林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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