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肃通渭教师强奸学生案在该省定西市中院开庭审理,定西市中院一审判决通渭教师成某死刑。
通渭县常河镇某中学老师成某,在2001年秋季入学到2005年3月11日期间,采用以让学生为他干活,让学生背课文,给学生辅导功课为借口,将该校三年级、四年级的女学生叫到自己宿舍、教导处等隐蔽的地方,采用暴力、诱骗等手段将18名女学生(16名为幼女)奸淫70余次,其中四次未遂。
据介绍,该教师强奸受害人涉及人数、次数多。在强奸时对多名女同学同时强奸,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影响极坏。6月4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处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者:李新喜 特约记者 马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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