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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烧钱点烟 自称鄙视穷人小白领(组图)
http://news.QQ.com  2006年10月24日07:38   新民网  我要评论

上海男子烧钱点烟网上炫富 人行称其行为犯罪

图片原注:烧钱的艺术(LV黑背心 HBHD TEE)点图翻页

【新民网·独家稿件】自称“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刷卡”、披挂一身名牌、用大叠百元人民币来点烟……日前,一个主要内容为张贴照片炫耀奢侈生活、毫不掩饰地鄙视穷人的上海点击查看上海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男子博客成为某热门论坛的讨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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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图文炫耀奢侈生活

新民网23日上午通过网友提供的链接进入该男子的博客,发现在这个名为“刚果王子——小兔/琼瑶笔下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的博客空间上,博主的自我介绍里自称“神的孩子爱名牌”、年龄23岁,家住上海,兴趣是吃喝玩乐、开快车、买名牌等。

被网友戏称为“小龙少爷”的博主自2005年9月开始写网络日志,基本内容是描述自己日常的奢侈消费,除不遗巨细地罗列出具体品牌、价格外,还附上各种自拍的图片。在日志中,“少爷”声称自己是“YSL大中华地区代商未来老公”、一个月赚30万,“钱都是自己赚的,而且养了整个家族”、“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刷刷刷~~~刷掉老娘(指其母)14万5780 港元”。对自己的露富心态,“少爷”毫不讳言:6月25日发表的一篇日志记录了他和“老婆”在香港点击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坐保时捷敞篷跑车,“热的要死的在维多利亚港旁游车河,老婆说为什么一定要开敞篷,我说给你节约油费不好啊,我说我在上海开车也不开空调全部开窗的,其实明显是为了露富心态……”

网友“短路的猫”表示认识现实中的“小龙少爷”,指他写的东西,和他的实际情况差很多,有很大水分。“短路的猫”表示“小龙少爷”家的确挺有钱,但没有有钱到他在博客里吹嘘的地步,他本人也没自己说的那么能干,可以自己赚钱甚至养全家,只是在他爸给他开的公司里当老板。“短路的猫”指该男子就知道花钱买名牌,说话刻薄,“是个没长大的被人惯坏的孩子”。

网友批其品味像暴发户

新民网浏览博客以及论坛上的留言,发现大多数网友对“少爷”持鄙夷态度,批评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奢靡消费、炫耀名牌的生活态度;其貌不扬但自我感觉极其良好。  

“小龙少爷”将大量名牌服饰堆在身上、在照片里搔首弄姿的自恋举动不禁令人联想到前段时间的网络红人“毒药”。但看过两人照片的网友多数认为“小龙少爷”无论外表、气质和品味都与“毒药”不可同日而语,认为“毒药”展示的照片虽然也有炫耀名牌的嫌疑,但艺术品味良好,起码令人赏心悦目;而对“小龙少爷”,则毫不客气地用“猥琐”、“暴发户”、“恶心”来点评。网友“是绿子不是直子”表示:“名牌穿到一些人身上,让我心生向往之,欲随其追求之;穿到另一些人身上,却让我情难自禁的想要‘故作清高’一把,赶紧划开我和名牌的界限。不是我仇富,而是我替本身优雅高贵的名牌们不值,委屈。”网友“以安为安”则认为:“我真觉得他骨子里很自卑,不然为什么要靠名牌来显自己。”

对于网友称其为暴发户、没品位,“小龙少爷”在博客上回复称:“暴发户是事实,说明发的厉害,人们说暴发户不好,无非就是那些白领自以为有文化,那像我这个有文化的暴发户有什么不好的,品位呢,整整一个集团公司全是靠我的品位选货在吃饭,如果说我的品位有问题,也不会有现在的事业了。”

自称鄙视穷人小白领

“小龙少爷”的博客文字语气嚣张,“穷人的世界真恶心”之类毫不掩饰的对“穷人”的鄙视字眼比比皆是,更引起网友的反感。他在日志里描述自己开名贵车的时候,会感受到“公交车上探出窗外愤怒的眼神”。白领、小资也属于“少爷”鄙视的范围。他在9月25日发表的一篇日志中用恶毒的语言大肆批评一个普通白领,嘲笑别人“才赚区区4,5千了,就自许为白领,花花半个月工资买买LV钥匙包,就把自己当贵妇,竟然还把那2千多元的东西拍了照片发,到处炫耀---穷人也能买的起LV啦,社会主义好啊!”在一篇记录被偷包的日志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世界上一直存在着贫富差异,那我以后的名牌包包还要被偷,车车一定会被开QQ的人划到,买东西永远要被占!所以为了不让我的名牌包包在被偷,我发誓要做个慈善家,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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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票点烟违法最高可判七年

“小龙少爷”在1月26日发表一张名为“小龙~行为艺术”的照片上,用大叠百元人民币来点燃香烟,更引起网友的抨击。

新民网连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货币经营处综合科,一位王姓先生表示,用人民币来点烟的行为很严重,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王先生向新民网表示,如果证明该男子点燃的是真币,公安机关可以追究其责任,故意损坏人民币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所燃的是假币,公安机关也可以向其追查假币的来源。王先生对于用人民币点烟的行为颇为气愤,他表示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故意毁坏人民币属于侵犯中国经济利益问题,除了触犯法律,还是没有道德、没有民族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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