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据山西青年报报道,昨日,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
|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侯伍杰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
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另案处理)希望晋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的请托,并于2000年9月至11月期间,在其办公室分三次收受邵建伟给的美元10万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百达菲利手表一块,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案发后,侯伍杰坦白交代了上述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赃物。
法院认为,侯伍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侯伍杰能坦白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赃款、赃物,依法酌予从轻处罚。
侯伍杰出生于1945年9月,现年61岁,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6年入党,196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山西省吕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治市委副书记、阳泉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2004年12月,因涉嫌受贿被停职并立案查处。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