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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工商总局1674万结余资金未审核备案
http://news.QQ.com   2006年09月12日09:52   京华时报  

■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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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万结余资金未审核备案

▲2005年,财政部批复国家工商总局本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项目和所属信息中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共3500万元,实际支出共5174.55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674.55万元未及时报财政部审核备案。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培训中心、信息中心等9个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工商总局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比较健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比较规范;能够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做到了及时、足额上缴;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够积极整改。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5年,财政部批复国家工商总局本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项目和所属信息中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共3500万元,实际支出共5174.55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674.55万元未及时报财政部审核备案,不符合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对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和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执行而形成的专项结余资金,实行财政部审核备案管理”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使用上年专项结余资金未及时报财政部审核备案的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今后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整改。对局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使用上年专项结余资金未及时报财政部审核备案的问题,该局已及时向财政部申请备案,并已经财政部审核确认后及时批复二级单位。该局还将于近期召开一次财务工作座谈会,通报审计情况,研究加强规范财务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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