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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法院内殴打律师 声称自己就是法院(图)
http://news.QQ.com   2006年04月11日05:38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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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抢走居民手中相机

事发当时,61岁的杨亚宁(化名)坐在离王学林不远的地方。

“王学林绕过桌子,把王芳拽倒后,当时就有点乱了,我想起王芳带了一台照相机,我就去拿照相机。王芳就跟过来了,教我相机怎么用。我照了两张后,那些法警就‘哗’的一下子上来了。”杨亚宁称,当时他见势不妙,一侧身出了立案大厅的门,“过来五六个法警把我围起来,从我手里把相机给夺走了。”杨亚宁称,把相机夺走后,他还被几个法警架进立案大厅后面的走廊。在这里,他看到了此前被带进来的王芳就坐在地上。

在王学林的主持下,杨亚宁在“不知道法院的规定,在法院里照相……”的笔录上签了字。此后杨亚宁还被要求写了份悔过书,据杨亚宁回忆,悔过书的主要内容是:“不知道法院有这个(禁止拍照)规定,在立案厅里拍照,一共拍了两张,法警制止,我也没听,后来要相机,我也没给。违反了法院的规定,请求让我改正。”写完后,王学林把杨亚宁送出法院,临走时王学林说:“以后就别掺和了。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我能办的就帮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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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一位法律专家处了解到,我国现行法律除了对庭审时的拍照、录像、录音行为作出限制外,并没有明文规定在法院内一律不允许拍照。

两位老人被法警拥倒在地

法警一哄而上争抢杨亚宁相机时,64岁的刘燕茹被推出门外。“十几个法警一拥,我就倒在了院里的地上。”

刘燕茹感到心里不舒服,同去的居民找来速效救心丸给她吃。“连谁给我搁嘴里的我都不知道。”居民们打算把刘燕茹抬进立案大厅休息,但却遭到阻止。“我听到有人说‘不能进屋,原来在哪还搁哪’,没办法,我就只能在地上躺着。”

事后刘燕茹到医院检查,发现膝盖肿了,幸好“拍片子没什么事”。

当时倒在地上的不止刘燕茹一个,另一位上了岁数的居民也被推倒在地,第二天就因高血压住进医院。

一位居民被关进拘留所

王芳被架进法院后,居民们就无法再与她联系了。

当天晚上,刘燕茹看病时,在医院遇上了被法院警车送来体检的王芳,由于法警在场,她们之间没有说上话。之后,有居民打王芳的手机,就一直关机,后来才知道王芳在体检后被关进了法院的拘留所,手机根本不在她身上。几天后,居民吕文尉在街上碰到了王芳,并进行了一番简短的对话,王芳对大家的关心表示感谢,但她表示自己已经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掺和进去了”。“我想,她说的‘不掺和了’是指不再参与打官司了。”吕文尉说。

事件进展全国律协对王令律师表示慰问

事发后,王令连夜赶写出数份材料,叙述事情经过,并于第二天向南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紧急报告》,之后,王令前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由于该部门工作人员不在,他在回京后,将投诉材料寄往天津市高院……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15天了,但王令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3月29日,王令将自己的遭遇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律师协会进行了反映,当天下午,中国律协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发布了《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的新闻。除此之外,王令的遭遇还在凯迪网上“社区的律师之窗”板块引起律师同行们的强烈关注。王令在回复网友们的关心时写道:“我回头再想,他可以打我,但请不要当众打我,请不要在法院打我,请不要在我履行职责时打我。他这么做,让我感觉打的不仅仅是我,打的是法律,是律师这个职业。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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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称当时院领导在场

3月29日,王令转向天津市一中院提出立案请求。4月3日,一中院回复王令,该行政诉讼是南开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仍须由南开区人民法院受理。4月6日上午,王令再次来到南开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再次询问立案的进展情况,这次接待王令的是立案庭一位姓付(音)的女法官,她表示,如果想要立案,就必须把诉讼人分为一份一份的,然后再进行起诉。在闲谈中,付法官向王令透露了另外一些情况,据她说,当时是院里的一位“齐(音)院长”带着王学林下到立案大厅的,“打架时”,齐院长自始至终都在现场。“我们这里本来应该5点下班的,但那天出了那么大的事,我们都不敢走了,直到最后平息下来才回家。”与王令同行的一位朋友向付法官询问:“律师被打了,我们能向哪里反映呢?”这个问题遭到对方的嘲笑:“你傻啊,我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你居然来问我?”

警方将提供全套原始材料

离开法院后,王令来到兴南派出所,了解事情的调查情况。一位当天出警的民警显得很无奈。“那边是法院,这边是派出所,中间级别差着一级半呢,实话实说,咱们能问出什么来?”这位民警表示,自己所能做到的就是保存好当时的笔录材料,如果王令想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他们可以提供全套的原始材料。对于王令的遭遇,这位民警建议他向相关纪检部门进行反映。

相关法院无人回应

4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开区人民法院,首先与该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表达了了解王令被打事件的要求,对方告知,关于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投诉应该找院监察室或是设在立案庭的信访处,接下来,监察室的电话无人接听,信访处称此事应找院办公室了解,办公室说此事还是要找研究室。

一番周折过后,记者终于在法院五楼见到了研究室一位姓郭的主任,他说,天津市高院曾专门下发文件,凡涉及到该市法院的采访,必须经市高院法宣处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此后,记者赶到了天津市高院,该院值班人员通过内线电话联系后,告知法宣处的李处长正在外开会。记者再次折回南开区人民法院,郭主任表示,“没有经过批准,自己不能擅自接受采访。”

北京律协启动相关维权程序

4月10日上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到目前为止对王令一案的全面情况还不甚了解,因此不便对此事发表看法。

该负责人称,一般律师维权主要由各地方律协进行操作,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有必要,全国律协会起一定的协调作用。由于王令是北京律师,执业权益受到侵害,北京市律师协会完全有责任为其维权,但全国律协仍对王令律师表示慰问。

随后,记者从全国律协了解到,北京律协对此事非常重视,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维权程序,并已于上周向天津有关方面发出征询函,了解此事的详细情况。

本报记者 朱弢 实习记者 何婷婷/文 李鸥/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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