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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富大口大口地咀嚼电灯泡玻璃
2005年8月25日,连云港奇人在孔望山下大嚼玻璃。今年43岁的王公富是连云港市青龙山公墓的一名保安,自20岁时吃下第一只酒杯,至今每隔三五天要吃一次玻璃或玻璃类物品。由于吃玻璃上瘾,几天吃不到玻璃便感觉难受,王公富身体一直很健康,吃玻璃从未见肠胃不适等反应,20年来,他估计吃玻璃也足有400斤以上,当天上午,王公富花了十分钟,现场吃掉了两只电灯泡,他轻松地嚼着玻璃说:“电灯泡的玻璃又脆又好吃。”
王公富说,他最爱吃的是茶杯玻璃。据了解,他的家人对他吃玻璃早已习以为常。责任编辑 韩蕾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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