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12日电 题:正义的审判--中国审判侵华日军战犯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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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石永红
南京,中山东路307号大礼堂静静伫立,送走了60年风风雨雨。
60年前,侵华日军投降后,这座当年励志社所在的建筑,成为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它见证了中国人民对南京大屠杀刽子手谷寿夫、杀害300多名中国军民的田中军吉、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侵华日军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官田中久一等进行的一系列正义审判。曾经无恶不作的7名日本战犯在这里被判处死刑,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南京大屠杀元凶受惩
为审判重要在华日本战犯,当时的国民政府于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重要日本战犯。
这是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石美瑜、叶在增等爱国法官以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伸张人类正义,严惩侵华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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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庭审判的第一个战犯就是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对南京人民欠下累累血债的谷寿夫。当时参与审判的审判官葛召棠的儿子葛文泉回忆说:当年我曾经旁听过一次对谷寿夫的审讯,记得法庭大门上悬挂着白布黑字横幅,上书国防部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的大字。
葛文泉回忆说,那天上午8时整,在工作人员宣布开庭规则后,5位法官及检察官、书记官登台依次入座。审讯开始后,审判长石美瑜宣布提审日本战犯谷寿夫到庭候审。约3分钟后,由两名武装宪兵押解着的谷寿夫低头走上了受审席。
庭审开始,由公诉人、检察官陈光虞宣读起诉书。起诉书用确凿的证据力陈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犯下的罪行。可谷寿夫却百般抵赖。
石美瑜宣布:把从中华门外的雨花台万人坑里挖掘出来的被害者颅骨搬出来!这时,几位法警从房间里提出几个麻袋向一张铺着黑布的桌子走去。不一会儿,一颗颗白生生的颅骨从布袋里露了出来,堆满了一桌子,分别是刀砍、枪刺、中弹致死,骸骨中男女老幼都有。
葛文泉回忆说,看到这些无辜被害的同胞尸骨,法庭内外顿时哭声一片,要求惩办战犯谷寿夫的口号声此起彼伏。谷寿夫也被这些颅骨震住了,他心惊胆战地走到摆着颅骨的桌子边,低头看了好一阵。面对如山铁证,最终谷寿夫瞠目结舌,哑口无言,他颓然地低下了头,俯首认罪。
1947年3月10日,审判长石美瑜铿锵有力地宣读了万言判决书: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整个法庭立刻欢声雷动,几乎所有的人全都霍然起立,纵情欢呼。
1947年4月26日上午11时,两个法警将谷寿夫从看守所提出来,押到监刑室。监刑法官葛召棠对谷寿夫验明正身之后,宣读了执行处决的命令。谷寿夫随即被五花大绑,押赴雨花台刑场。谷寿夫终于在他屠杀南京人民的地方结束了罪恶的生命。
战犯末日
南京国防部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随后又对酒井隆、矶谷廉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田中久一等战犯进行了审判。
原侵华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酒井隆是被国防部军事法庭处以死刑的第二个日军高级将领。此人在日本侵华期间曾任驻济南武官、参谋本部作战部中国课课长、驻天津日军参谋长、侵华日军第23军团司令官等。日本投降后,酒井隆因战犯嫌疑被中国政府扣留。
在审判中,酒井隆被指控参与制造济南惨案、逼迫民国政府签订《何梅协定》、在驻广州和香港期间进行血腥大屠杀。
1946年8月27日,南京军事法庭经审理认为,酒井隆比谷寿夫罪恶更重,他不仅和谷寿夫一样纵兵杀人,而且亲自挥刀杀人,并参与制造济南惨案,中国外交交涉员蔡公时就是酒井隆带人杀害的。军事法庭判处酒井隆死刑。当年9月30日下午,酒井隆被押往雨花台刑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向井敏明、野田毅二人在进攻南京期间,两人相约进行杀人比赛,谁先杀死100个中国人,谁就算赢。在他们碰头的时候,向井已杀了106人,野田已杀了105人,两人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相对狂笑。他们虽都超过了100人的纪录,但无法断定谁先杀够100人,于是相约再比,看谁先杀够150人。这一残忍的比赛激起了全中国人民的怒火。田中军吉在南京期间,手持助广军刀,一人就砍杀无辜市民300余人,犯下了无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他们均被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受到正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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