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小创造的“火柴人”

耐克公司的广告
QQ财经讯 12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就耐克广告“小黑人”与中国闪客小小“火柴人”侵权案作出判决,判定耐克侵权,由发布广告的美国耐克公司、耐克(苏州)公司向小小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12月31日,耐克公司就该案件向腾讯财经发来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耐克公司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利于耐克的一审判决深表遗憾。耐克公司将继续根据中国法律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耐克公司始终认为,原告的小人形象和所宣称的著作权缺乏独创性。耐克公司的含有线条小人的作品系由耐克公司委托他人独立创作完成并且原告和耐克公司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
耐克公司一向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始终坚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耐克公司将不遗余力地通过继续发展体育产品事业支持中国消费者。
耐克公司
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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